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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来说说烧香……
[ 2007-7-16 16:41:00 | By: 华华 ]
 
      今天,秋涞兄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和烧香有关的日志。看了后,我觉得还是有话要说。说实在的,苏州地方上烧香的地方还真的不少。比如说,西园、寒山寺、玄妙观等等。对于这些烧香的地方,如果是与佛教和道教挂上边,自然是属于正规的群众性宗教信仰。
      然而事实上在苏州还有许多烧香活动,比如说:相王弄里有给相王烧香的,三香新村那里还有一个蛇王庙,在十全街与乌鹊桥弄那边还有羊王庙,反正在苏州民间烧香的地方多得很。
      按照宗教的归类,这些民间的烧香活动是无法归入到哪个合法宗教的。于是,因为这些烧香活动的产生了极大扰民性,执法部门便开始了集中的取缔活动。
      前几年,在我做记者的时候,也曾参加过这样的取缔活动。居民们对于烧香的意见可大得很,先不说那烟雾有多么的呛人,对环境有多么地影响,最可怕的是现场的噪音。那些农村来的老太太们还自编自导了许多文艺性节目,边唱歌,边跳舞,弄得居民是无法睡觉。
      对于这些民间的烧香活动,宗教局有关人士认为,只要是不在规定的宗教场所,从事合法的宗教活动,都属于非法。对照这两条的话,应该可以认定这些民间烧香活动不是合法的宗教活动。
      但反过头来,烧香者却并不认为自己是在搞宗教迷信活动啊。他们认为自己在搞苏州的民俗活动。他们甚至还打了个比方,你象家里祭祀祖宗也要烧香,如果按照宗教局的定义,这岂不是也成了非法的宗教活动?或者你去清明扫墓,也有好多场面大家一起烧香,更会请来一些老太太在墓地前跳啊跳,这难道也成了宗教活动?
      对于这两方的争论,可以说今天还在继续之中。也难怪政府部门一直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,去严格取缔这些烧香行为。相反,烧香者还能从古籍中找出自己供奉对象的来历,结果都是些历史上的名人。至于今天为什么要去供奉他们,是因为当年他们做了好事,百姓要去纪念和缅怀他。
     听完了这些说法,我真的是一头雾水,不知道谁对谁错。
     其实,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本来就没有对与错,我们何必去这么认真呢?只要不是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就暂且让它保留吧。再说了,象烧香这样的事情,许多老太太说,现在的香火已经不太旺了,他们年轻时的场面还要大呢?我相信,烧香老太太说得是对的,等过了若干年后,这些历史遗留的烧香问题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。这就象火柴,因为用得人越来越少,火柴厂最后关门了。有许多东西,我们的确应该顺其自然,让他自生自灭好了。
 
 
  • 标签:烧香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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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:也来说说烧香……
    [ 2007-7-19 14:24:00 | By: 一家言(游客) ]
     
    一家言(游客)其实,法律要保护的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,一个人的活动,只要不妨碍他人在法律所保护的自由和权利,就没有必要去评判其对错,或制止.他也有权享受其应有的自由和权利.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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